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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学位补授、退学、延期修读申请通知
毕业班学生:
现将学位补授、退学、延期修读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补授申请
申请对象一般包括三种情况:(1)在校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的;(2)必修课累计有25学分及以上是经重修后才合格的;(3)2013届没有拿到学位证的。
对于其他情况,如有疑问,可自行查看学生手册或向教学办咨询。
请相关学生填写“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二本和求真分开),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5月9日前交交到suncity太阳新城教学办(25-518)韩老师处,学院(系)需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相关证明材料指:在校期间(第一种情况要求在校期间受处分之后)获得的下列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省级及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前三名等。以上需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
2、获得校专业奖学金一、二等奖;
3、作为第一作者在三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4、前七学期专业奖学金评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5、非英语专业学生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口试或六级合格分数线,外语专业学生通过高年级阶段统测(专业八级);
6、通过高级程序员、国家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考试;
7、已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8、获得国内或国外专利;
9、经国家招募,志愿支援西部地区及不发达地区;
10、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与上述相当的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五、六条)
二、退学或延期修读申请
申请对象:所有不能毕业的学生(总学分、分类学分不足均不能毕业)。总学分缺10%学分及以下者可申请结业,缺10%学分以上者可申请退学或延期修读。
请每个毕业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获得的学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学办。参加本学期重修或毕业清考的,如考试通过则不需要申请。
需要申请退学或延期修读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延长学制申请表,二本和求真分开),本人黑色水笔书写并签名,5月15日前交suncity太阳新城教学办(25-518)。
特别提醒: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学院及学校审核,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不候,如因个人晚交材料影响拿学位证,或造成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2320684
附件包括:学位补授申请表、延长学制申请表
suncity太阳新城教学办
2014年4月22日